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中心
湖北省突出重点 扎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打印]添加时间:2014-05-29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0
 今年以来,湖北省水利厅以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为平台,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察厅水利厅联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检查、稽察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机制,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突出抓好水利改革发展配套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湖北省水利厅加强与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紧围绕水利投资政策落实、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民生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转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该厅已制定年度检查方案,并于4月28日以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全省。计划5月份在各地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以督促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有关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问题整改。在组织开展全省2010年以来新开工项目滚动排查的同时,对新开工的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续建等项目进行了日常检查。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突出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已就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其中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其他问题也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咸宁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新开工水利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第一时间对省厅有关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县市区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的77个水利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组织滚动排查,该局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期滞后等问题,提出了整改督办意见并进行了多次检查督办。目前,各项目的参建单位正在全力以赴,抢抓当前晴好天气,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全力施工。
  三是突出抓好招投标环节的专项治理。湖北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国务院新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4月6日,举办了全省水利系统首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贯培训班,积极营造认真学习《条例》、自觉执行《条例》的氛围。加强与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管的联动协调制度、招标投诉处理的联合调查机制、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查处机制,加大对串标围标、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违纪事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四是突出抓好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湖北省水利厅通过“强化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积极跟踪督办、强化监督检查”三措并举,加大力度,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了项目信息互认共享和成果运用机制建设,有力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和长效性。目前,湖北省水利厅已在省政府门户网“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和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专栏”上公开发布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几万条,全省17个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的相关专栏与厅网专栏实现了链接和整合,各类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实现了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